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
1.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罚没款指标; 2.严禁伤商行为; 3.严禁违规到企业进行乱检查; 4.严禁乱收费、乱罚款; 5.严禁擅自设置审批事项; 6.严禁破坏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; 7.严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; 8.严禁向企业"索、拿、卡、要"; 9.严禁领导干部庇护下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乱纪行为; 10.严禁任何损害攸县形象的行为。 违反上述"禁令"者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